如果李学武生病了,去医院挂号、看病、住院,都需要哪些花销?
是的,一定有花销,公费医疗不等于全额医疗保障。
至于说片面的历史陈述和生活经验并不可全信。
不能否认个别单位有较好的福利补偿待遇,或者保险补贴,此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目前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分别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革。
即五一年二月份政务院颁布的《华民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劳动保险制度的确立。
五八年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也就是所谓的养老保险。
六九年二月,财政院颁发《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
以上三个时期的变革次序。
红星厂和其他工业企业目前正在筹备和经历的,便是第三次劳动保险的变革。
复杂吗?
很复杂,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一个变化过程。
最后一次劳动保险体制的变革脉络一直延续到后世。
话又说回来了,李学武去就医,到底应该遵从哪些医疗准备和步骤?
从第一个时期,也就是劳动保险建立以后看,首先要从李学武的身份和治疗特点判断。
李学武是干部身份,统一归属人事局管理,所以他本人和家属应领取《公费医疗证》。
凭借此证至指定医院就诊,诊疗费和药品记账,医院统一向财政报销。
但挂号费和住院费必须自理。
如果李学武是劳动局管理的普通工人,那则由劳保医疗统筹管理,大部分医疗项目免费。
这就是《劳动保险》制度创建初期,城镇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情况。
《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也标志着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劳动保险制度的确立。
其特点有三,分别为:
(1)劳动保险覆盖了所有类型的企业,但后来由于在所有制结构上追求“一大二公”,导致劳动保险逐步成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权;
(2)企业必须按月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3%作为劳动保险金,其中30%上缴全国总工会,作为劳动保险统筹基金,70%存于该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作为劳动保险基金;
(3)由于劳动保险制度是对计划经济低工资的补充,因此,它为企业劳动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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