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核心幕僚们商议过一番后,以朝廷公文的方式,下达了好几项重要法令,并公开张贴示众,将邸报传于各州府衙。
第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法令,就是新的《兵役法》。
对旧有兵员进行考核裁汰,对新募兵员的招募按新法实施。虽然细则还未定,但新法原则已经定了下来。
首先,是提高禁军待遇,妥善安置军中伤残老弱,并将禁军分为上二军和下二军。从名义上讲,上二军拱卫皇城,下二军拱卫都城,外出征战另算。野战时,上二军以骑兵为主,下二军以步军为主。
其次,是建立“教习院”和“弓箭手考核所”,前者用来招募军中教习,不用打仗,待遇优厚。只要有一项专长者,无论出身,考察后皆可聘用。这些人是专门负责练兵的,平时也会派遣到各州参与训练团结兵。
后者是和方重勇提出的“弓箭手制度”相匹配的,总部设在汴州,挂靠在枢密院门下。
每个州都有一个弓箭手考核点,用来招募“预备弓箭手”,团结兵中,必须以预备弓箭手担任军官,哪怕是最低的火长。
三年内逐步轮换完成。
这些机构独立于州刺史府衙,也有监视地方的意思。地方上考核过关的预备弓箭手,一旦被送入汴州参加禁军,都要接受枢密院的复核,成为正式的“弓箭手”。
这些弓箭手一经枢密院录用,只要是将来没有作奸犯科,退役后根据个人能力,优先安排在异地官衙担任差役。不愿意远离故土的,愿意耕种的授田,愿意置办产业的,提供包括无息贷款在内的各种帮扶。
未来禁军将会原则上只招募弓箭手身份的人(特例除外),优先升官授爵,优先赏赐。
弓箭手除了技战术要合格外(起码不能不会射箭),还要家在本地居住(可以没有田产),有两个以上的邻居愿意作保。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当着考官的面,宣誓效忠于方清本人。
第三条法令,则是与经济有关。
鉴于汴州商贸日益繁荣,规模也在急剧扩大。虽然大部分商贩都遵纪守法,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害群之马,败坏了整体的名声。
所以朝廷将会在近日颁布《规模以上门市准入法》,对旧有的,达到一定销售规模的商户进行考核。
不合格者,将禁止在汴州(但不禁止别处)营商,禁止该商户的任何商品在汴州贩售。与之顺带的,还有所谓的《商标法》。凡是规模以上的商户,必须在所售商品上标注自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