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说道——————-
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是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是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与此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即“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昨日公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是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以上转给平青山、向阳、耿海三人须知,另外忘记告诉你们了,林老师自己打官司都没有输过,更何况这一次还找了律师事务所,你们发的微.博转发已经过万了,如果林老师要告你们,呵呵哒,你们等着吧。”
Martin:“土豪威武,如果这三个家伙真的是坐牢的话,那么就有意思了。”
迈阿密阿叁:“笑死我了,让你们丫的一个个的找林老师的麻烦,现在一个个知道林老师不好惹了吧。”
劳銳:“好吧,什么都不说了,我只想说坐等这三个家伙做监狱呢。”
……
一时之间,无数的网友纷纷的跳了出来,甚至还有律师业界人士也不忘记跳出来说道这转发500造谣坐牢的事情以往大多数都是不了了之,这一次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典型。
这下可把向阳给吓坏了!
今天在南河卫视他已经被无数的同事关心一翻,甚至连总监都找他问他到底有没有证据,如果这事让他们南河卫视的形像受挫,那么他们只能够开除向阳了。
“我特么自己被猪油蒙了心啊,没事我跟这二楞子斗什么?”
向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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