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惊艳。从此他游遍江湖,以诗酒剑相伴,留下无数美名。
李牧其人,既有书生意气,又修三尺青芒,可谓异类。他无门无派,在修行道统的眼里,只是闲云野鹤,算不上人物。
听到李牧之名,董仲舒意兴阑珊,他意识到,先前的猜测是错的。
放走廖如神的,原来并非剑道卧底,这只是一个天真后辈的无心之举而已。
“你能得李牧真传,也算是机缘。如果为师所料不错,他之所以愿意教你剑法,是因为你家里珍酿无数吧?”
董仲舒微笑着。任真的解释太完美,简直顺理成章。
任真苦着脸,心疼地道:“不瞒老师,我从家里偷了足足二十坛窖藏,才填满李仙人的酒肚!”
他心头微松,知道总算过了这一关。
早在动身赴北之前,他就想好了说辞,应付儒家对他修剑的质疑。不仅如此,他甚至专门去见李牧,讨教青莲剑法,以保证天衣无缝。
以后,他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在儒家面前用剑了。毕竟,谁会在意第二个不成气候的诗酒剑仙问世呢?
董仲舒继续说道:“既然如此,我就不传你剑法了。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礼物?”
他将任真刚才的一系列表情看在眼里,心底疑虑消散大半。
任真咬着嘴唇,斟酌片刻,试探道:“老师,我以前听别人说过,书院脉泉里似乎养着很多鱼……”
他没再说下去,怯怯盯着董仲舒的面容,生怕对方动怒。
董仲舒点头,侧首看向赵千秋,“他说的是血麒麟吧?老四,你怎么看?”
赵千秋眉头微凝。
蔡酒诗毕竟是自己人,能知道血麒麟的存在,他并不意外。他只是没想到,这小子真敢狮子大开口,打起血麒麟的主意。
血麒麟,并不是麒麟,而是鱼的名字。这些鱼极其稀少,只生长在西陵书院的义字脉泉里。
它们通身殷红如血,据说至圣擒麒麟后,曾用麟血滋养过它们。因而,它们体内蕴藏极其精沛的灵气,是绝佳的修行补品。
当年,在任天行谋逆案发前,赵千秋曾派人数次拜访书绝汪惜芝,请他伪造书信,都无功而返。无奈之下,他只好忍痛送出一条血麒麟,才打动汪惜芝,将其拉上贼船。
这血麒麟,乃是绝种,弥足珍贵。
赵千秋沉默一会儿,说道:“师尊开口,我岂敢违逆,稍后便赠与小师弟一条,助他晋升第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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