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哥,时代变了。
谁告诉你大学毕业就一定是高材生了,我们什么都不会啊!
……
“第二单还蛮近的,就两公里,顺路去一趟。”
回到了摩托车前,孟序伸了个懒腰,发现了自己的新订单,还蛮近的。
而孟序刚查看完信息之后,便‘哐当’一声,一个快递盒子从天而降。
上面还沾染了一些小小的血迹,大小也不大,是个长条,宽不过十厘米,长也就三四十厘米,不知道买的什么东西。
不过无所谓,送到就行。
孟序顺手将这新快递递给了江夏秋。
而江夏秋神色如常,一把抓住了这新快递之后,忽然看向了孟序,歪着脑袋,对着孟序问道:“这……车车……很……宝贵……吗?”
“当然,三十万呢。”
孟序点头。
而听到孟序的话语,江夏秋还是有些疑惑和不解。
毕竟在她的印象中,三十万不是什么大钱,不过既然孟序说了,她也不会反对什么,而是继续吞吞吐吐地说道:“那伱……为什么不把它……带在身边……呢,这样……容易丢……”
是的,江夏秋通过观摩孟序的举动,现在已经基本掌握开摩托车的要点……就是开起来可能会摔和出车祸,但由此可见,高等级的高智商丧尸完全有能力学会开摩托车。
所以,这么宝贵的东西,万一被其他丧尸骑走了就不好了!
孟序闻言,不由一乐:“摩托车怎么带在身边啊,难不成走到哪儿背到哪儿?”
说到这里,孟序忽然一停,接着便陷入了沉思。
说得对。
我为什么不背着摩托车走呢?
想到这里,孟序心中一喜,接着便亲了一嘴江夏秋的脸颊,开心道:“你可真是个小天才!你说得对,下次停完车我就背着摩托车走了,这样还能把摩托车当成后面的铠甲,小小的抵抗一手后面的攻击!”
江夏秋不由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
而此时此刻,齐乐瑶却仿佛是一个局外人,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脸的不开心。
不过齐乐瑶的优点就是不乱发脾气,而是认真的坐在孟序身后,开始用小小的脑袋开始进行大大的思考。
车辆风驰电掣,驶向了目的地。
带着狂风。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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