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搜索的榜首,一些短视频网站里也是刮起一阵规则怪谈的风潮,这种广泛传播的前提下,他也不需要遵守太多的规矩。
来看书的人肯定有很多,关键还是能不能靠剧情将他们留存下来,成为潜在的读者群体。
这种体量的引流,哪怕留存只有5%都是极为恐怖的,所以虞良不用担心书名和简介的问题,只需要把故事写好就行了。
发完书后,虞良又打开论坛,在最新的楼层回复一句。
“今天在点妈读书发布了一本书,以动物园怪谈为先导,书名是《李花朝的奇妙冒险》,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来看看。”
发完这层楼以后,虞良又退出论坛,虽然这句话出现在一万多楼,但看这种帖子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只看楼主”,先把楼主发的全文内容看完再说。
这样的话,理所应当会看到他发的最新的一楼。
况且这个“规则怪谈”已经在全网初步炒起一些热度,总会有好事者提及原作者在点妈读书的新书。
做完这一切后,虞良重新打开文档,继续码字。
到现在为止只写了三章,前两章基本上只写了一些暗藏玄机的规则,而第三章才真正出现了主角李花朝,故事框架远远没有展开,他还需要多多努力才对。
在电脑前一坐便是大半天,直到下午五点钟虞良才终于伸个懒腰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
打开作家助手,让虞良没有想到的是,短短一个下午的时间新书的评论区里便多了上百条评论。
“已阅,夜不能寐,速更。”
“白金之资,百万必神。”
好吧,所有书都逃不过“夜不能寐”和“白金之资”。
虞良向下翻几条。
“就是这个感觉,还得是原作者来写看起来舒服,其他人彷写的那些规则怪谈总感觉少一点味道。”
“我去,写得好牛,期待。”
“李花朝这……要是被变成动物,他一定是二哈吧?没错吧没错吧?”
“幸好有李花朝这种主角,每次被吓得心里一颤的时候都有他出来逗乐我,邪神的动物园已经是我乐子人的天下了!”
“没人觉得李花朝这个名字有点奇怪吗?真的会有人喜欢这种名字?”
对啊,当然有人喜欢,至少李花朝本人还是挺喜欢的。
虞良在心里吐槽道。
评论区绝大部分都是好评,他翻了两下,有几条类似的热度被顶得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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