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嵌在鞋子上还算够格。
这种差品质,打碎了铺在黄金砖上面吧,晚上还能发发光。”
带他去有名的茶商,他又会说:
“有人进献过最西边一个国家的茶叶。那茶叶味道很醇香,也很难得,需要船队花费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带回来呢。
比这种茶园里随时可以摘的要珍贵很多,算了,买一些吧,可以带回去泡水了浇花。”
别人想要展示自己的好东西都是不动声色,委婉表示,或者引导着等人发现。
而曼尼,是无时无刻地都在彰显自己的优渥生活,炫富像是刻进了他的血液中。
尤其对于云锦时,他那些显摆的话语就会变得更多。
“这东西很好吗?不如我在瑞祁......”
这句话变成了曼尼嘴中最常出现的话。
再次听到类似的话,云锦心里自动升起厌烦。
她沉沉地叹了口气,自动将那些话语从脑中过滤出去,略过这个话题。
“王子对它不感兴趣的,就当我没说就好。先吃饭吧。”
曼尼连忙摆手否认:
“我没有说不感兴趣。洛小姐喜欢的话,东西肯定有过人之处。就是品质嘛,比不上我在瑞祁时得到的。”
“洛小姐,你可能是见过的好东西太少了,眼光还没有培养出来,你不知道,我在瑞祁的时候,穿的衣服的布,都是好几块金砖换的最柔顺的布匹,裁剪也是......”
他说着说着,又开始对云锦滔滔不绝起自己曾经的奢侈生活。
他是两国的客人,云锦再怎么烦他,也不能向从前一样拿刀让他永远地闭嘴。
她嘴角的浅笑都快要维持不住,许久,才终于从那些话中找到空间,插话打断了他:
“王子,先用餐吧。等会儿菜就凉了。”
曼尼还有些意犹未绝,伸出筷子去夹菜,木筷不小心点在盘子上发出一点闷响,他的眼睛又亮起来:
“哎呀,洛小姐,你瞧,这里的餐具也不行。我从前用餐时,都是用金筷银碟的,那样就算碰撞在一起,会发出很好听的清脆声音,就像是演奏乐曲。
洛小姐,乐曲的声音你知道吗......”
云锦双目发直,终于忍不住打断,
“王子,碗筷是用来盛饭菜的,什么材质都不如使用方便重要。
您喜欢珍贵的材质,没问题,但我并不介意那些东西,也并不喜欢用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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