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的时候,顺手带走了白浣之的一件睡裙,还有一套白色的内衣。
叶琛是真的很喜欢白浣之穿白色的衣服,只要看到了就想蹂躏她。
**
白浣之最近一段时间都过得心神不宁的,自打那天碰见叶琛之后,她就连酒店的门都不敢出了,生怕再和他打照面。
傅景嗣因为这件事儿开解了她很久,本来之决定送她回伦敦来着,但是因为这个事儿,他彻底改变了注意。决定让白浣之和两个孩子留在洛城。
反正现在叶琛已经知道孩子的存在了,她再躲着也没有什么意义,以叶琛的个性,肯定会去查。
一旦知道他们在伦敦,肯定会过去找,到时候她出什么事儿,他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与其这样,倒不如直接让他们留在洛城,这样一来,就算出什么事儿。他也能第一时间帮到他们。
傅景嗣把自己的想法跟白浣之说了以后,白浣之思考了几天,答应了。
虽然她真的不愿意麻烦傅景嗣,但是,不得不承认,有傅景嗣在的话,叶琛好歹是不敢太造次。
白浣之答应下来之后,傅景嗣就带着沫沫学办了入学手续,因为他找了朋友,所以一切繁琐的流程都省去了,直接过去上课就好。
叶琛回国之后,立马就打听到了沫沫上学的消息。
在此之前,叶琛已经知道了女儿对白浣之的重要性,他也明白,要想白浣之服软,必须得把沫沫带走。
有了沫沫,他就有了威胁白浣之筹码,她不想听话也得听话。
做了这个决定之后,叶琛便抽了一个放学的时间在学校门口等着。
等了不到十分钟,沫沫已经背着书包出来了。
她身上穿着校服。离近了看,倒真是有白浣之学生时代的影子。
叶琛伸手,将沫沫拦下来,笑眯眯地看着她。
“宝贝儿,你还记得我是谁么?”
“记得。”沫沫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那天在商场,你欺负了我妈妈。”
“啧,记性可真够好的。”叶琛从兜里拿出来一支棒棒糖在她眼前晃了晃,“这是给你的奖励哦,奖励你还记得我。”
沫沫皱着眉看着他递过来的草莓口味的棒棒糖。翻了个白眼,嫌弃地说:“拜托,我快十一岁了,不要用这么幼稚的方法哄我好不好?”
叶琛的确没有哄过孩子,而且还是十几岁的孩子,感觉比三四岁的难哄得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