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太阳更足,或靠近海洋,方便久住于此的生命聆听潮汐。自罗兰一行驶入正路后,眼见耳见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机勃勃,和伦敦城皆然相反。
头顶的阳光晒着海风,海风里混着咸腥,咸腥里藏着一种让人闻上去就要快活、开怀大笑的微小颗粒,闻了它的人讲话声音更大,遇上快乐的事,就忍不住要加入进去。
这就是布莱顿-波尔蒂港给罗兰的初印象。
一座养育活人的城市,而非伦敦那样的铁棺材,不欢迎还在跳的心脏。
“大鸟!”
贝翠丝指着屋顶理毛的海鸥。
特丽莎搂着她,一大一小晃着脑袋,笑靥如花。
“也许你该多带贝蒂和特丽莎出来转转。”罗兰自言自语:“我打算找个假期,也带雅姆和叔叔去度假…找个暖和的地方,到处都是美食和美酒的地方…”
兰道夫眼角发胀,用拇指关节硌了硌鼻翼,观察着道旁被晒变了色的男人们,那些抱着草笼叫卖的商人,到处乱窜的猫和比猫还要烦人的孩子。
淡金色的日光穿过汗液和微尘,洒在每一颗自由的眼睛里。
“…我太忙了,罗兰。”
“只是一个建议,你不用这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罗兰用手掌顺着脖子,一路顺到小腹,试图把那不甘心死在胃里鸡尸体捋下去,“如果你太忙,说不定等我有空,就会带贝蒂去了。”
贝翠丝听见了自己的名字,咧开嘴,往罗兰怀里靠:“去哪?”
罗兰垂下头,温声回她:“带你去旅行,想去哪就去哪。”
贝翠丝认真思考了几秒:“去远的,行吗?”
女孩说完,又仿佛清楚了些距离的问题,往嘟起的唇上挂了愁色。
“怎么去?”
“如果你哥哥还了我的债,让我有了钱,到时候,我们就骑龙去;如果他不,吝啬的想要把黄金全都镀在身上,那么,我们就乘马车去。”罗兰朝她眨了眨眼睛:“我总有办法带你去玩…偷偷的。”
特丽莎没说话,东倒西歪着给了兰道夫一个眼神。
‘如果你有罗兰三分能耐——嘴上的。恐怕早就结婚了。’
兰道夫假装没看懂。
…………
……
一座白岩建造的临海庄园。
罗兰拄着手杖下车的时候,胃里的鸡汤已经被摇均匀了。他出了不少汗,搂着他胳膊不放的贝翠丝也是——不过打一离开车辆,特丽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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