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音乐流媒体平台和视频流媒体平台之外,互联网公司利用音乐版权的另一种方式。它是一种全新的方式,一种互动的方式,但毫无疑问,确实也是一种剥削的方式。”
“三大音乐集团,包括瀚音乐,现在只是没有把目光投向y而已,因为它还不够大,不够稳固,不够有钱。等它成长到YouTube的……大概三分之一,或者五分之一的程度,一连串的版权官司就会找上门来了。到时候,光是y需要支付的版税,估计就要让所有的投资者望而生畏。”
“你不觉得y可以用安全港原则来保护自己吗?”韩易心中早有答案,他之所以选择这样发问,更多的是对约书亚-库什纳的测试。
看看这位资本金童,有没有可以跟他讨论y及其背后商业逻辑的资格。
“不太可能。”约书亚斩钉截铁地说道,“YouTube之所以能逃过三大音乐集团的围猎,归根究底是因为,它提供的确实只是一个视频分享平台而已,它没有给用户提供具体玩法,更没有提供音乐选择。但y不同,所有的宣传广告,主打的概念只有一个:从它提供的热门音乐库里选择你喜欢的单曲,然后跟着拍视频、对口型。”
“如果我是联邦法官,作为用户行为的引导者,它绝对会败诉,毫无悬念。”
“我还以为你对y不感兴趣呢。”韩易歪起脑袋,饶有兴致地注视着约书亚,“没想到你研究得这么透彻。”
约书亚说得没错,y,以及它的后继者TikTok,从商业逻辑上来说与YouTube有本质上的不同。YouTube主攻传统的长视频,抖音专注碎片化娱乐时代兴起的短视频。YouTube吸引全年龄段的用户,主力观众在18到34岁之间,抖音则专攻年轻群体,Gen Z,和千禧世代中年龄更小的那部分,大概在16到24岁的范围内。
YouTube上面的视频内容包罗万象,Vlog、教程、影片、MV,种类多样,而抖音,至少在它爆发式增长的那段时期里,是以创意类的短视频为主核心卖点的。
而这些创意类短视频的“创意”、“趣味”和“亮点”,几乎都与音乐密切相关。
抖音,品如其名,就是一个以音乐为文化内核的平台。
特别是早期的抖音,在韩易看来,更像一个鼓励用户自制音乐可视化内容的集散地。
音乐在抖音传播链条上的地位是如此显著,以至于抖音根本就没有想过像YouTube那样扯起“我只是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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