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宗。
坐落于白云山脉的边缘。
孙运回到宗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嘱咐门内长老开启护山大阵,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而后立刻闭关。
他并没有发现,身后三里有一把剑拼了命在追。
更不知道七天之后,有一个身披黑熊皮,浑身伤痕的凡人少年,晕倒在宗门十里外的雪地中。
高高在上,自命不凡的仙人老爷们,是不会在意一个凡人的生死。
但这个凡人不同。
他在冰天雪地的白云山脉留下了一连串脚印,以重伤之躯,背着重量数倍于他的庞大黑熊尸体,走了数十公里,最后力竭晕倒。
以凡人之躯弑杀黑熊,并且还成功了……
体魄之强,勇气之大,信念之深,哪怕是问道修士都会为之动容。
这是什么?
这是未来前途不可限量的璞玉!
必须得带回宗门大力培养!
这凡人小子醒来,还不得涕泪横流,跪谢救他贱命的白云宗?
还不得死心塌地,掏心掏肺的给白云宗卖命?
既是内门长老,亦是掌门孙运亲弟弟的孙来如是想着。
他已经迫不及待兄长出关,看到这位天才弟子时的表情了!
“二哥啊二哥,你总说我猪脑子。修炼修不明白,管事管不明白,教徒弟也教不明白,只给我一个看守藏经阁的长老身份,混吃等死……”
“但我慧眼识珠!”
“救的这个少年根骨绝佳,必是问道之姿,甚至神桥可期!
“有他在,何愁白云宗不兴盛?”
“哪怕你百年之后,咱们白云宗也会经久长存!”
孙来在房间中美滋滋喝着小酒,脸色红润,越想越是开心,直至在深夜哈哈大笑起来。
可是笑着笑着。
孙来又忍不住眼眶通红,将一杯温过的黄酒倒在地面。
“娘欸。”
“您当年怀了我们兄弟三个,给我们取名好运来,希望咱老孙家红红火火福运长存。”
“但大哥命贱,跟您一同死在闹了旱灾,颗粒无收人吃人的秋天。爹他次年冬天死在了山里,被野兽啃的只剩骨头……”
“我跟二哥与野狗抢食,流浪数年,侥幸成为了修士,苟活到今天。在这上界不说位高权重,至少也是混出了个人样。”
“您要是还活着那该多好……”
“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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