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家属找来,让他们辨认一下赃物。郭玉知道自己能吃几碗干饭,随即兴冲冲一溜小跑着走了。
曹贵福径直去了西南方向的狱房所在,到了狱房院子的门口,持枪站岗的士兵仔细检查了他脖子上挂的证件,又对比了照片和本人,这才让进去。曹贵福心说就凭这一手,外人想蒙混进来根本不可能。
话说北海军拿下胶东四县并成立了军管会后,最先感到变了天的就是县衙牢狱中的犯人。因为搞不清北海镇的制度,狱卒的行为也收敛了不少,那些依仗他们的牢头也不敢太过分,平日里的勒索侮辱都少了很多。
各地军管会并没有搞什么砸破牢笼,释放全部在押犯人的举动。要知道这年月满清的吏治还没败坏到特别严重的程度,牢房里虽然有被冤枉的,但大多数都是犯了罪的;万一放出去个杀人狂,纯属给自己添堵,所以要区别对待。
根据刑房和典狱那里的档案记录,那些凡是因为拖欠税赋而坐牢的、没有确凿证据且案情不算重大的、争讼入狱的、借高利贷还不起被人告的,一律统统释放。而留下继续关押的要么是犯了杀人罪,要么就是盗墓、坑蒙拐骗等罪行,需要仔细甄别。
不过北海镇的体制是行政主官一般不插手司法,具体到宁海州这里,李弼自然也不会多事。什么时候治安警总署派人来,甄别工作才会开始。
曹贵福首先提审的自然是老瓜贼的首领杨奎,审讯室则用了以前典狱的公事房。被带进来的杨奎已经戴上了厚重的枷锁和脚镣,足有五十斤。
“杨奎,几天没见,想好了没?”
“.”
“怎么着?敢做不敢说?嫩也是个男人,痛痛快快的把埋人的地方说出来,也少受点罪。”
“.”
不管曹贵福说什么,杨奎就是一句不搭,摆出了一副“老子不开口,神仙难下手”的架势。曹贵福见状冷笑道:“是不是觉得官府没有佐证,就不会用刑?实话告诉嫩,那些失踪之人的家属一会儿就来指引赃物。到时候人证物证俱在,可别怪给嫩上夹棍!”
杨奎听到此处,已是惊的心中乱成一团,额前冒出密密的一层油汗。根据《大清律》的规定,凡是涉及强盗、人命、造反等重大案件,主犯或从犯再三详究,仍不吐实情者,夹棍伺候。
后世某位作家写过一本叫《檀香刑》,不过正史上并无记载,很可能是作者演绎。不过清代的夹棍还有个叫法,被称作“檀木靴”。
这玩意使用的时候并非像后世影视剧里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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